热门站点| 世界资料网 | 专利资料网 | 世界资料网论坛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首页

总结分析农村土地承包案件纠纷/王胜宇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12 13:15:54  浏览:9297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总结分析农村土地承包案件纠纷

王胜宇  钱贵


  近年来,党中央尤其重视农民问题,强调确保农民的利益和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并且近几年,随着中央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实施,农业税的免除和粮食补贴政策的出台,农民从土地上获得的收入显著增多,这也就导致了农民日益珍惜自己的土地,从而使在农村中对于土地的纠纷也大大增加。我国是农业大国,人口中的80%是农民,农民世代耕作,辛勤劳动,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法院在审理这种案件时处理方法方式是否得当对促进农村土地的合法、高效流转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所审理的这些案件中,既有对此类案件的成因、处理方法,采取的措施、有很深的感触和理性的分析,现对土地纠纷案件的类型、特点、成因、处理方法及对策作浅析如下。
  一、当前土地纠纷案件主要类型
  土地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承包合同履行纠纷。表现在:违法收回已经发包给农户的承包地;利用职权变更、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借调整之机随意提高承包费;强制收回农民承包地搞土地流转,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二)承包合同效力纠纷。涉及承包合同是否合法、有效的问题以及无效合同的处理问题。 (三) 侵占土地使用权纠纷。往往在土地的使用过程中,因为土地都是大面积的,界限不是很明显,两农户之间在种植过程中回互相侵占,各不相让,从而提起诉讼,但是案件标的比较小,但处理起来比较麻烦。
  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成因
  (一)因拖欠土地承包费引发土地纠纷。在已审结的土地承包纠纷中,起诉土地承包费纠纷的案件2件,在纠纷成因中占一定的比例。一是有的村民承包方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不主动交纳承包金或故意拖欠承包金,导致村委会等经济集体组织提起诉讼,二是在村民把自己的土地转包后,次承包人不按约定缴纳承包费引起诉讼。(二)因土地承包合同不规范引起纠纷。主要表现在:有的承包土地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只有口头协议,或者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导致双方对承包合同内容认识不一致,从而发生纠纷;有的合同对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四周的土地界限的表述不明,从而产生纠纷;有的土地承包合同对承包期限约定不明,有的是对承包费用的约定不明因此产生纠纷。(三)侵害承包户土地经营使用权引起纠纷。一种是随着农村税的取消、粮食价格的上涨、粮食补贴政策的实施和城市务工环境的恶化,部分农民回流农村要求实际耕种人,而实际耕种人在利益面前不愿轻易交回承包土地,引发了一些纠纷。另一种是在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新一届村委班子上任后,否认原合同的效力,私自变更合同条款或对标的物重新发包。因为前几年订立的合同,一般期限较长,承包费基数较低,随着人均收入的提高,有的发包人以合同承包费不合理为由,单方决定提高承包费,或者单方终止合同,另行发包,侵害了承包户的合法权益,导致纠纷发生。(四)土地发包中发生的纠纷。《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节对土地承包的原则和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在实践中此类合同大多系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与承包户签订,不符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的同意”的规定。在有的地方,村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不经民主议定便私自发包,有的甚至以明显的低价发包。该种情况下村民本来就有意见,一旦出现土地价格上涨或土地收益提高,就容易引发群体性矛盾和纠纷。还有的层层转包甚至一地多包,从中渔利而引发纠纷。
  三、当前土地纠纷案件主要特点
  (一)是诉讼主体多为村委会、村小组等集体经济组织与自然人,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的纠纷案件也占相当比例。有要求支付被告土地承包费或是解除承包合同收回土地,有村民要求村集体履行土地承包合同;另外还有是在土地转包后发生的承包费纠纷以及土地征用补偿费纠纷。(二)是起诉时间具有较强的季节性和规律性。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案件大多发生在每年的春季和冬季,究其原因,主要是农民大多在春播或是秋种时,因为对土地的使用权协商未果而诉之法院,而在其余时间由于农作物已经种植,故发生纠纷的概率较小。另外,村委班子换届之时也是土地纠纷案件多发时间。(三)纠纷的原因具有复杂性。近年来,农村土地纠纷之所以呈迅猛上升之势,有着深刻的社会及历史背景。首先,社会经济的发展,土地效益的大幅提升,是土地纠纷增多的直接原因。土地作为最为稀缺且不可再生的资源,当今农民对土地的依赖依然很强,社会保障体系也仍未将农民容纳进去,因此,一旦丧失土地或土地权益受到侵害,他们将失去仅有的生活资料,其基本生存都将成为一个严峻的问题。另外,近几年我国对农业和农民问题的重视度达到了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水平,对农业发展的支持也是空前的。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着重于让农民减负增收; 2005年中央一号文则立足于使农业强身健体。中央对“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增强了农民依法维权的意识,当遇到纠纷或者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不再姑息、避让,而是大胆地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解决土地纠纷的几点对策
  面对如此多的土地纠纷案件,面对土地纠纷的上升态势,如何妥善审理这类案件,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很大的任务,我们逐渐摸索出了以下对策:(一)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农民法律意识 。强化农村法制宣传工作,尤其是土地承包法的普及宣传,要让每一位农民了解该法的基本内容,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的原则和程序,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形式和要件。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教育村民自觉守法、护法,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效防止各种矛盾的产生,使土地纠纷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二)以稳定承包合同为主。事实求是地解决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合同关系,稳定承包合同主要指在合同承包期内,一方投资较大,即便是未按期如数交纳承包费,只要能采取补救措施的一般不应以解除为主。实事求是地解决纠纷,就是要从合同签订的时间、背景、税改前与税改后的不同情况全面把握,不能死板地硬扣合同条文。(三)公正及时地审理每一件案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侵权事实清楚的及时受理,予以支持。要保护合法有效的合同,支持承包人依法经营土地,对违法破坏他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人,要依法给予制止和制载;对擅自毁约,终止合同的当事人要依法追究其责任,足额赔偿给相对人造成的损失。审理过程要强调速度,尽快审理,尽早将当事人从诉讼中解放出来,不误农活,保证生产。(四)加强诉讼调解,力促社会和谐。在处理过程中,要坚持调解主导诉讼,多做说服教育疏导工作,争取当事人在友好协商、平等谈判中共同寻求解决纠纷的方法。要充分发挥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的教化引导作用,利用当地政府及民调组织和老长辈、老党员、老干部的力量参与支持调解,以灵活有效的措施解决纠纷。
  总之,审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应充分认识农村土地承包在我国经济制度中的重要地位,明确认识土地承包合同的性质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把握处理该类纠纷总的原则即及时、快捷、稳妥,多用调解的方法进行深入细致的说理说法工作,这也是司法为民的具体体现,不应以法院的审判权代替或干涉行政机关的行政权,对已经成为事实的大范围的承包合同关系,一般不能因为其侵害了个别人的合法权益而因审理造成大范围的波动,从而影响全村或全乡镇的全局工作,对权益方可以采取判决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进行赔偿的方式予以变通妥善处理。

北安市人民法院 王胜宇 钱贵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关于印发蚌埠市审计结果公告办法(试行)的通知

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蚌埠市审计结果公告办法(试行)的通知

蚌政办〔2010〕14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蚌埠市审计结果公告办法(试行)》已经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蚌埠市审计结果公告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规范审计结果公告行为,增加审计工作透明度,促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提升审计监督服务水平,保障经济和社会健康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试行办法》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0〕4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审计结果,是指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审计决定书等审计结论性文书所反映的内容。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审计结果公告,是指审计机关通过政府公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新闻媒体、审计机关网站、有关会议及《审计结果公告》单行本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有关重要事项的审计结果。

  第四条 审计结果公告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法律法规、上级审计机关、政府有关政务信息公开要求;

  (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三)积极稳妥、逐步推进;

  (四)严格审批、程序规范。

  第五条 审计结果公告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二)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事业组织)、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三)政府投资(含融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四)专项资金审计结果;

  (五)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六)有关行业、单位或者特定事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和综合审计(调查)结果;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审计结果。

  第六条 审计机关公告审计结果应当在审计(调查)报告、审计决定书等相关审计结论性文书生效后进行,被审计单位已经整改的,应当同时公告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第七条 审计结果公告应当符合下列审批程序:

  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重要审计事项的审计结果需要公告的,必须经过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他审计事项需要公告的,由审计机关决定,报本级政府备案。

  第八条 发布审计结果公告可以不再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

  第九条 公告审计结果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评价客观公正;

  (二)保守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及相关单位的商业秘密,并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三)公告涉及审计结果中若有不宜公布的内容,由审计机关对相关内容进行确认,并进行必要的删除或修改。

  第十条 审计结果不宜向社会公告的审计事项,报经本级政府同意后,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的方式予以通报。

  第十一条 各新闻媒体对符合公告规定的审计结果,要及时安排公告。

  第十二条 未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擅自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的,应当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三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市本级审计结果公告,县、区可参照执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国家旅游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旅游局


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国家旅游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国家旅游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意见》已经2012年第16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国家旅游局
2012年11月30日



国家旅游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把旅游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努力开创旅游业科学发展的新局面,按照中央部署要求,结合旅游系统工作实际,现就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要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热潮,切实把党的十八大精神转化为推动旅游业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党的十八大报告,描绘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为党和国家事业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智慧的结晶,是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大会通过的党章(修正案),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的成果,体现了党的十八大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工作部署,对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必将动员全党更好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党的十八大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向前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长远发展,对于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满怀信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而奋斗,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二)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热潮。全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不断引向深入。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党章修正案、会议公报等,从总体上把握精神实质和思想内涵。各级党委(党组)要系统学习并开展专题讨论,力求入脑入心,切实发挥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贯彻,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些。基层党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职工的学习教育,使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人心。要集中开展宣讲活动,推动党的十八大精神进机关、进企业、进景区。要切实抓好学习培训,深入回答广大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使十八大精神为广大干部职工所掌握。要加强工作指导,加强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努力增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吸引力、感染力和针对性、实效性,确保学习宣传贯彻取得实效。

  (三)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要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紧密联系旅游业发展实际,联系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联系干部职工思想实际,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切实把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到推动旅游业科学发展上来,落实到开创旅游工作新局面上来,落实到全面推进旅游系统党的建设上来。旅游业是综合性战略性产业。党的十八大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做出总体部署,旅游业面临新的任务和新的要求。要切实认清新时期旅游业肩负的责任和使命,自觉地用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当前,旅游业正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发展黄金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必须结合旅游业实际,坚持科学发展,坚持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实现旅游业“两大战略目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更大贡献。力争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之时,旅游总收入在2010年基础上翻一番,旅游业建设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城乡居民年均出游率明显增长,旅游就业贡献率明显提高,人民群众旅游满意度明显提升,我国旅游业规模、质量、效益基本上达到世界旅游强国水平。

  二、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旅游业科学发展

  坚持发展第一要义,加快推动旅游业发展方式转变,从根本上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旅游业科学发展。

  (一)推进产业融合。把加快推进旅游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作为建设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的根本基础。稳步推进旅游业与第一产业融合发展,全面提升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发展水平;扎实推进旅游业与第二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引导旅游装备制造业发展,提高重要旅游装备的国产化比重;加快推进旅游业与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积极发展旅游新业态。建立完善产业融合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旅游部门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提高产业融合的广度和深度。

  (二)实施科技兴旅。把推动现代科技特别是现代信息技术在旅游业的广泛运用,作为建设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现代服务业的重要载体。加大现代科技成果转化力度,全面提高旅游企业经营、旅游行业管理、旅游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旅游目的地信息服务能力。大力推进智慧旅游建设,加快形成一批引领作用强的智慧旅游城市、智慧旅游景区、智慧旅游企业。

  (三)促进协调发展。以国内旅游为重点,积极发展入境旅游,有序发展出境旅游,实现三大市场的协调发展。继续推进中西部地区、东北老工业基地培育旅游优势特色产业,推动东部发达地区提升旅游业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水平,推动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建设旅游强省(区、市)和培育旅游战略性支柱产业。顺应消费升级趋势,加快推进旅游产品转型升级,努力完善旅游产品体系。

  (四)坚持可持续发展。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旅游业可持续发展,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推进旅游业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服从保护”原则,加快完善旅游业发展与资源保护利用相协调的机制。环保开发利用旅游资源,降低旅游企业的能耗水平。加大落实力度,按期实现星级饭店、A级景区平均用水用电量降低20%的目标。积极推进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在国家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中发挥更大作用。

  三、深化改革开放,增强旅游业发展活力

  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有效破解新时期制约旅游业发展的主要矛盾,不断增强旅游业发展活力,确保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逐步减少行政审批,将工作着力点放在政策引导、规则制定、战略规划、标准实施、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服务产业方面上来。完善旅游统计体系,提高旅游统计指标体系的适用性和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继续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研究设计推动旅游业发展的综合性政策。认真总结各地推动旅游业创新发展的经验模式。

  (二)加快完善旅游规制体系。坚持依法治旅,积极推动旅游法出台并尽快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配套措施。广泛开展旅游法宣传贯彻,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行政领导、企业管理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能力。完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相互衔接的旅游标准化体系和推广机制,继续深化旅游标准化试点和示范工作。

  (三)扎实推进旅游业综合改革。重点围绕市、县旅游目的地建设推进旅游综合改革。始终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把优化市场机制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持续推动旅游发展要素的市场化进程。逐步建立与旅游业综合性产业特征相适应的统筹发展机制,提高统筹协调旅游业发展的能力。探索符合自身发展实际的旅游业管理体制,为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通过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力争在旅游用地、旅游规划、海洋海岛旅游开发、带薪休假制度落实等方面有新的进展。

  (四)深入推进旅游重点改革。统筹推进协会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逐步建立体制合理、功能完备、结构优化、行为规范的协会体系。继续推进导游体制改革试点,重点研究建立导游准入与退出机制,导游职称体系和职业技术等级制度,导游薪酬保障机制。研究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的具体举措,研究鼓励社会资本公平参与旅游业发展的具体办法。

  (五)不断提升旅游开放水平。学习借鉴国际化经验,积极引进和转化国际标准、管理经验、服务模式,引进国际知名旅游品牌,不断提升旅游业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鼓励有条件的旅游企业“走出去”。在试点的基础上加快开放外资旅行社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完善旅游市场准入制度,推动建立统一的旅游大市场。

  四、全面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下大力提升游客满意度,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一)更加注重旅游服务民生。注重保障国民旅游权益,积极发挥旅游业的教育文化功能和促进人的身心健康的作用,让旅游成为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动力。扩大旅游就业,推动更多农村转移劳动力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就地就业。加大对农民工、农村妇女、贫困地区劳动者和城镇困难人员旅游就业培训力度,通过政策鼓励创业和灵活就业,加快构建旅游就业与产业协调发展机制。

  (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认真落实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监管工作的意见》。加强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诚信约束机制。畅通旅游投诉渠道,形成提升服务质量的倒逼机制。加强旅游市场依法准入退出机制建设,对违规企业和从业人员加大处罚力度。探索建立对旅游企业、旅游从业人员的激励机制和有利于提高服务质量的绩效考核机制。完善旅游综合执法机制,下大力解决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难点问题。

  (三)提高旅游公共服务水平。继续引导和推动旅游服务接待设施建设,增加和优化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加快旅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扩大旅游公共信息覆盖面。完善旅游交通便捷服务体系,实施旅游集散中心示范工程和旅游观光巴士示范工程,完善旅游交通引导标识和自驾游服务体系。提升公共设施旅游服务功能,推进旅游便民服务设施建设。

  (四)强化旅游安全保障。牢固树立安全是旅游生命线的观念。建立健全旅游安全保障体制机制和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制度。强化旅游安全监管,落实旅游安全责任,加强旅游安全教育。增强旅游应急处理能力,建设应急预案体系。完善旅游保险体系,继续实施旅行社责任险统保示范项目。

  五、发挥旅游产业优势,促进国家重大战略实施

  围绕新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若干重大战略,充分发挥旅游业综合功能,努力在服务大局中找准工作着力点,开辟工作增长点,形成工作突破口。

  (一)扩大旅游消费。顺应旅游大众化的新要求,进一步释放旅游消费潜力,以大型国际展会、重要文化活动和体育赛事为平台,积极培育旅游消费新热点。大力发展旅游购物,鼓励推出旅游必购商品,提高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在旅游消费中的比重。积极引导发展大众旅游休闲,推动落实带薪休假,办好“中国旅游日”,加快推动《国民旅游休闲纲要》出台,使旅游活动成为人民群众日常的生活方式和健康的消费行为。

  (二)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抓住新型城镇化机遇,加快推进各类旅游目的地建设。把旅游业发展与城市规划建设和功能完善结合起来,提高城市旅游管理水平,提升城市旅游服务质量,形成一批具有国际或区域影响力的城市旅游目的地。积极发展旅游小城镇,强化旅游古镇的保护和利用,提高大型旅游景区周边小镇的承载能力,促进城市周边旅游休闲小镇发展。发挥乡村旅游在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稳步提高乡村旅游目的地发展水平。加大旅游扶贫力度,重点支持贫困连片开发地区旅游业发展,充分发挥旅游业对于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

  (三)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明确旅游业的文化责任,把发展旅游业作为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内容。推动优势文化资源与旅游市场结合,提高文化资源的旅游化利用水平。鼓励引导新型文化旅游产品开发,打造一批国家级文化旅游演艺精品、节庆品牌和活动品牌。积极开发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旅游工艺品、纪念品。全面落实全国红色旅游发展二期规划纲要,不断丰富发展内容,切实发挥红色旅游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旅游文化建设,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文化,全面提升旅游目的地和旅游产业各个环节文化建设水平。

   (四)推动入境旅游平稳增长。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树立中国旅游整体形象。认真落实《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旅游市场宣传推广工作的意见》,加快制定入境旅游中长期发展战略,认真做好国家主题旅游年活动,建立和完善国家旅游市场宣传推广体系,推动完善签证、金融、保险等入境旅游政策,加强市场宣传推广中的部门合作、区域合作,发挥企业在宣传推广中的主体作用。

  (五)拓展旅游交流合作广度与深度。充分发挥旅游在对外宣传中的独特作用,增强国家软实力。配合国家外交大局和对港澳台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旅游交流合作,不断提高中国旅游的国际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强化旅游在推进内地与港澳、大陆与台湾民众双向交流中的主渠道作用,创新交流合作机制。

  六、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提高推动旅游业科学发展的能力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把握、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报告和新党章对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新要求,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旅游系统党的建设,为推动旅游业科学发展、加快实现“两大战略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一)切实加强思想建设。抓好思想理论建设这个根本,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头脑。按照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的要求,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理论创新引领实践创新、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把广大干部职工凝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之下,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极培育旅游行业核心价值观。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新党章,提高遵守党章的自觉性,增强党性修养,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和旅游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党章和先进性标准的要求,大力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各级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定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建立科学选人用人制度,真正把善于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大力推进干部交流,重视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不断加大党外干部培养力度。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旅游骨干人才队伍。加强旅游行业中高级人才、复合型人才和急需人才的培养力度。积极推进旅游院校教育和学科建设,整合旅游教育培训资源,大力发展旅游职业教育。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激发旅游行业各类人才创造活力,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新局面。

   (三)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要积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干事创业,始终保持攻坚克难的坚韧精神,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进取精神,始终保持开拓创新的时代精神。要牢固树立人本观念和群众观念,坚持群众路线,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推进各项工作。巩固和扩大创先争优活动成果,建立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要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讲党性、转作风、守纪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对旅游发展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着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积极主动工作,提高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切实改进学风和文风,精简会议和文件,倡导勤俭节约,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反对弄虚作假。努力为基层服务,减轻基层负担。认真落实中办、国办《节庆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进一步规范旅游庆典、研讨会和论坛活动。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进一步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工作的执行力、信息的透明度,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

   (四)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着眼人民群众“更加满意”,认真落实旅游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从解决广大游客对旅游发展最关切和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努力打造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窗口行业。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以加强旅游行风建设的实际成效提高群众满意度,全面提升旅游行业的形象。

  各级旅游部门和全行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为加快实现旅游业“两大战略目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胜利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版权声明:所有资料均为作者提供或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爱好者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本站内容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改正或删除。
京ICP备14017250号-1